9月 06

講員: 何崇熙牧師
2011年09月04日

經文: 林前 9:22-23
大綱:

  1. 他應有的心態
    • 存有撛憫的心懷 太9: 36, 腓2: 6-8, 羅12: 15-16
    • 守着聖經的原則 西3: 16-17, 提後3: 14-15, 2: 24-25
  2. 他應有的見証
    • 信徒在生活上的見証 太5: 16, 提前4: 12, 加6: 9-10
    • 信徒在職場上的見証 提後2: 21-22, 林前16: 13
  3. 他應有的目的
    • 証明主耶穌是基督 徒18: 5, 林前15: 3-4, 約3: 16
    • 領人相信接受救主 羅10: 9-10, 約壹1: 9, 約1: 12

總結:

爲着傳福音的原故而面對不同的對象,我們願意調整自己的生活方式和作事方法。

我們在行動上,應當儘量遷就人 (但仍要堅守基督徒的立場) 目的是傳揚基督的救恩。這該是我們一切生活爲人的準則。

爲着拓展福音,宣揚福音,我們使自己能成爲福音的使者,亦即與人同享這福音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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